外傭未經同意使用僱主個人資料借貸,僱主應怎樣處理?
不少僱主第一次知道外傭曾經借貸,並不是由外傭親口告知,而是突然收到財務公司的電話、WhatsApp、催款信,甚至收到「可能上門追討」的訊息。
這時最重要的不是立即判斷誰對誰錯,而是先弄清楚三件事:外傭提供了甚麼資料、僱主在貸款中屬甚麼身份,以及有關個人資料是否在未經同意下被用於與僱傭無關的用途。
私隱署公布了甚麼?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於2026年8月25日公布3宗投訴個案。3名外傭均曾在受僱期間向本地或外地財務機構申請貸款,並提供僱主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其中一人更曾向多達4間財務機構提交貸款申請。其後因欠款問題,部分僱主收到WhatsApp、電話及逾期繳款通知。資料來源: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經考慮個案情況後,私隱專員認為3名涉事外傭均違反《私隱條例》保障資料第3(1)原則,並向她們發出警告信。
為甚麼可能涉及《私隱條例》?
保障資料第3(1)原則的核心,是個人資料一般不應在沒有資料當事人「訂明同意」的情況下,用於原來收集目的以外的新目的。所謂「訂明同意」,包括當事人自願給予的明示同意。
因此,如果外傭原本因僱傭關係而知道或取得僱主資料,其後卻把可識別僱主的資料用於私人貸款等與僱傭無關的用途,便不能假設僱主已經同意。私隱署亦明確提醒,這類用途應事先取得僱主自願給予的明示同意。
不過,僱主亦要注意:不能單憑「有一個電話號碼」或「有一個地址」便一概認定一定構成某人的個人資料,仍須視乎有關資料是否能直接或間接識別該名人士。
收到財務公司追數,僱主可以怎樣做?
第一步是保存紀錄。不要刪除WhatsApp、短訊、來電資料、信件或信封;記下日期、時間、公司名稱、聯絡人及對方提出的要求。
第二步是核實身份及債務。向對方確認借款人是誰、為甚麼持有你的資料、你的姓名或電話在申請中被列作甚麼身份。不要因為對方能說出你的地址或姓名,便假設自己需要付款。
第三步是向外傭了解資料流向。可了解她曾向哪些機構申請貸款、提供過哪些僱主資料,以及是否曾要求僱主簽署任何文件。
第四步是避免再交出不必要資料。在未確認對方身份及用途前,不宜再提供身份證副本、銀行資料或其他敏感個人資料。
僱主是否需要替外傭還款?
如果涉及的是香港持牌放債人,現行放債人牌照條件訂明,放債人及其收數人員不得直接或間接向任何在法律上並非欠債的人追討該筆債務;在尋找債務人時亦不得滋擾他人或採用不合法、不當的收數方式。
所以,「僱主地址或電話曾被填入貸款申請」本身,不等於僱主因此自動成為欠債人。但實際法律責任仍要視乎僱主有否簽署擔保、貸款或其他具法律效力的文件,因此收到追數時,最好先核實文件身份,而不是只憑電話內容作判斷。
以上香港放債人牌照條件針對本港持牌放債人;若貸款涉及海外機構,則可能涉及不同司法管轄區的規則。
如果對方持續滋擾怎麼辦?
如懷疑自己的個人資料被不當使用,可以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查詢或投訴。私隱署一般建議,資料當事人可先向涉嫌濫用資料的一方表達關注;如不滿意回應,可再提出投訴。
若涉及持續滋擾、恐嚇、刑事毀壞、詐騙或其他懷疑刑事行為,可向警方求助。警方亦明確指出,遭受電話或其他滋擾可向警署或透過電子報案中心舉報。
如果涉及本港持牌放債人涉嫌違反牌照條件,可向公司註冊處放債人註冊辦事處投訴;涉及不當收數及收數期間的滋擾,官方指引則建議向警方舉報。
「正家」建議:入職時便說清楚資料界線
處理這類問題,預防通常比事後追查容易。「正家」建議僱主在外傭入職時,以簡單清楚的方式說明:「僱主及家庭成員的個人資料,只可用於僱傭事務及與聘用直接相關的合法程序。如需要將資料用於私人貸款、私人登記或其他與僱傭無關的用途,必須事先向僱主說明並取得同意。」
同時,若外傭拿文件要求僱主簽署,僱主應先了解文件用途及仔細閱讀內容。這亦是私隱專員公署在今次3宗個案後向外傭僱主提出的其中一項提醒。
外傭有自己的財務需要並不等於違法;真正需要分清楚的是,私人借貸與僱主個人資料之間的界線。以清楚溝通、保存紀錄及按個案核實處理,比猜測或標籤任何一方更能保障家庭及僱傭關係。
以上內容只供一般資訊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個別個案如涉及法律責任、擔保文件或刑事問題,應尋求相關專業或官方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