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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放假可以幫朋友/鄰居做家務嗎?

2小时前
讀畢需時 3 分鐘

一般不可以替其他人工作。


【重要】本文為一般資料,不構成法律意見。外傭逗留條件、僱用限制與休息日權利,以入境處(ImmD)及勞工處最新公布為準。是否構成違反逗留條件,須視乎個別個案所有情況。


不少僱主以為:「姐姐放假閒住,幫下鄰居清潔/睇小朋友,大家都方便。」根據入境處公開資料,外籍家庭傭工只可為標準僱傭合約(ID407)內訂明的僱主、在訂明住址全職料理家務;不得受僱於任何其他人士從事任何其他職務(包括兼職家務)。休息日係休息嘅權利,唔係准做另一份工嘅許可。


正家僱傭資訊圖:姐姐放假可以幫朋友或鄰居做家務嗎?一般不可以替其他人工作
姐姐放假可以幫朋友/鄰居做家務嗎?|正家僱傭

一、幫朋友/鄰居做家務——一般不可以


以下常見做法,屬為其他人工作/兼職家務方向,一般唔允許:


  1. 去朋友或鄰居屋企清潔

  2. 幫鄰居煮飯並收取報酬

  3. 做鐘點/兼職家務助理

  4. 姐姐放假時,你僱用人家嘅外傭做替工


入境處 FAQ 清楚指出:外傭休假時,你不可僱用別人的外傭兼職替工;可考慮本地家務助理。外傭只可為入境事務處處長批准的合約僱主工作。


二、幫鄰居睇小朋友——要睇實際情況(唔保證合法)


入境處舉例:子女同學住隔籬,有時鄰居媽媽/外傭唔得閒,你吩咐自己外傭帶佢哋一齊上學——僱主不應要求或容許外傭為任何其他人士工作,外傭亦無合約責任服從指示去幫鄰居。然而,若外傭出於自願及善意向鄰居提供協助,就上述「偶發送學」情況及協助性質而言,公開資料稱執法機關不會作出干預。呢個例子好窄,唔等於保證合法,更唔等於可以幫鄰居做家務或固定睇小朋友。正家建議:唔好替其他家庭做家務;有疑問直接問 ImmD/勞工處。


以下情況就好大機會唔再係「鄰居善心幫忙」:


  1. 固定、持續嘅安排

  2. 有酬勞

  3. 由僱主安排/要求為另一家工作

  4. 實際係為另一家庭提供家務服務


如有懷疑,應向入境處/勞工處查詢;唔好假設「偶發=一定無事/一定無罪」。


三、僱主同意——仍然不可以


問題唔係「你准唔准」,而係工作對象係咪合約指定僱主。入境處 FAQ 問明:外傭可否在僱主同意下從事兼職僱傭工作?答案係不可以。除簽證載明嘅僱主以外,替任何其他人士從事僱傭工作即屬違法方向;外傭可能被檢控及因違反逗留條件被遣送離境。協助或教唆者亦可能被檢控;入境處公開 FAQ 表述: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 50,000 元及監禁兩年(取覽 2026-10-27;以當局最新為準)。


四、休息日係咩權利?


根據《僱傭條例》要點(入境處標準合約及僱用條款說明):


  1. 家庭傭工每七天可享有不少於一天休息日

  2. 休息日係一段連續不少於二十四小時嘅期間

  3. 除法定例外情況外,僱主不應強迫外傭在休息日工作


重點:休息日保障嘅係「休息」,唔係開綠燈俾人去做第二份工。放假=休息權利 ≠ 准做另一份工嘅許可。


五、「幫忙」同「工作」點分?


唔淨係睇有冇錢。可參考以下角度(仍須視乎個案;最終以 ImmD 判斷為準):


  1. 係咪由僱主安排或要求?

  2. 係咪固定、持續?

  3. 係咪實際為另一家庭提供家務服務?

  4. 有冇酬勞或其他報酬?


若屬「另一份工作/為其他人受僱」,就牴觸外傭逗留條件同標準合約第 4(b) 條方向。


六、總結


  1. 一般唔可以替其他人工作(包括休息日)

  2. 只可為合約指定僱主、指定住址工作

  3. 僱主同意都唔得

  4. 善心偶發協助與固定/有酬/僱主安排要分開睇

  5. 假期係休息權利,唔係兼職許可


官方參考(取覽日 2026-10-27)


• 入境處外傭 FAQ:https://www.immd.gov.hk/hkt/faq/foreign-domestic-helpers.html (一般說明;僱用限制問16、21、22、32、35)

• 勞工處外傭專頁:https://www.fdh.labour.gov.hk/tc/home.html


正家可協助你理解合約同假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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